皇冠足球助教无罪获释,皇冠代理质疑审讯公允

皇冠足球助教无罪获释,皇冠代理质疑审讯公允

近日,香港女子足球代表队前助理教练黄子伟因涉及非礼两宗案件再次成为公众焦点。2022年,黄子伟被控两项非礼案,包括针对事主X及Y的指控。尽管在事主X案件中被判无罪,但他随后又因针对另一名事主Y的指控再次接受法庭裁决,同样被判无罪。

然而,这两次无罪裁定引起了律政司的关注。律政司认为,法院的裁决与常理不符,并表示原审过程中,控方未能获得公平审讯的机会。为此,律政司决定通过案件呈述的方式提出上诉。

香港高等法院上周四(23日)就相关上诉申请进行了审理。在庭上,法官李俊文指出,律政司提到的控方未能获得公平审讯的说法在案件呈述中较为少见,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它不能被采纳。法官建议双方在14天内提交最终书面陈述,而最终裁决日期尚未确定。

此次上诉主要聚焦于两个议题:一是原审裁判官的无罪裁决是否违背常理;二是原审裁判官的行为是否倾向于辩方,导致控方未能获得公平审讯。据称,原审裁判官在事主屏风作供时的安排以及对检控人员的态度上存在争议。

在庭上,法官李俊文进一步提出,即便原审裁判官的无罪裁决不违背常理,但如果控方认为审讯过程中出现不公,是否可以要求将案件发回原审法院,由其他裁判官重新审理。辩方代表黄志伟表示,尽管原审过程中存在某些不当之处,但最终结论并未违背常理。

关于诉讼费问题,根据一般规定,被告若被判无罪通常可获得诉讼费。然而,在本案中,黄子伟并未获得诉讼费,并因此提出上诉。法官指出,若案件被发回重新审理,被告将失去索要诉讼费的基础。

在涉及事主X的案件中,黄子伟被控三项非礼罪,指控发生在2021年7月1日至9月30日间,地点包括香港某工场大厦及车内。针对事主Y的案件中,他被控两项非礼罪,指控发生在同年1月7日及5月15日至6月18日间,地点同样包括车内及长洲湾某工业大厦一单位内。

黄子伟早前曾入禀高等法院,要求司法覆核,质疑他被判无罪后不久再次被控非礼另一事主的行为是否合理,但其申请被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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